2022-03-30 16:41
西安法律咨询:律师,您好,经人介绍,我和我对象结婚了,但是我们没有领证。我们之前都是离异的,我也给了她彩礼,但是介绍人隐瞒了她的家庭背景。我们在一起两年,沟通比较少,她总要钱,对我漠不关心。我想离婚,请问彩礼能追回来吗?
西安律师解答法律咨询:你和对象之间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并未确立婚姻关系,你有权要求其返还彩礼。
根据你的描述,我们推定你和对象举办了结婚典礼但是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依照我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完成结婚登记后,确立婚姻关系。因此,你们之间实际上并未成立合法的婚姻关系,你们分开也不属于法律意义的“离婚”。
送彩礼的初衷是为了男女双方缔结婚姻并维持相对稳定和谐的夫妻关系,而你们之间并未登记结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的规定,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属于男方可以要求返还彩礼的情形,因此,你可以向对象请求返还彩礼。另外,据你所述你们已经共同生活,所以在实际确定返还的彩礼金额时,具体需要结合双方共同生活的时间、共同生活对彩礼的使用情况、彩礼金额以及当地风俗习惯等因素确定。